各二级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战略咨询及项目评审、立项、验收等领域作用,根据《安康市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安康市科技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具有较强的理论、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0月22日。
三、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经济发展动态,熟悉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制度等;
3.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独立完成评审评估等工作。
(二)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评价;
2.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4.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链主企业、省级以上开发区、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等高级管理人员;
2.担任国家机关乡科级正职(事业单位相当职级)及以上职务。
(四)财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证书人员;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4.金融投资部门业务经理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四、征集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安康市科技专家申请登记表》(附件1)。个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专家入库资格。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联系更新。
(二)学校推荐。请各二级单位于10月22日18:00前将《安康市科技专家申请登记表》《安康市科技专家申请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2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270031476@qq.com。
(三)审核入库。市科技局负责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安康市科技专家库。
科研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