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结题验收要求,学校将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力度,强化过程管理。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准备,保质保量按时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题申请范围
2025年12月到期或延期的科研项目(详见附件清单)。在清单内的项目特别是已延期过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完成项目结题工作,未按要求结题的项目将根据下达单位要求视情况予以撤项并收回项目经费。
二、各类别项目结题要求
(一)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
1.项目执行期到后,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填写科技报告(经费决算表请与计财处联系,核对正确后再提交系统),审核通过后,向业务处室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业务处室在系统中发送验收申请书填写通知。
2.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验收申请书,经过学校、业务处室等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根据系统设置的验收形式(函审或会议)进行技术验收(立项金额大于等于30万的项目,需要先进行财务验收,验收通过后再组织技术验收)。
3.通过验收的项目,在系统内提交验收证书,经业务处室和计划处审核,系统生成一个正式的pdf文件,由项目负责人打印证书并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经省科技厅盖章后生效。
(二)陕西省教育厅项目
1.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专项、重点和服务地方产业化项目)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研处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重点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由平台统一组织结题答辩,科研处协调省教育厅前来验收。
2.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
(2)在系统里结题文档页面上传完整结题资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教育厅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提纲等(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重点项目验收材料一式7份。
3.有关要求
(1)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并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一篇论文仅可标注教育厅一个项目编号;2021年度(含2021年度)以后立项的课题结题须发表核心期刊1篇。
(2)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三)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总结报告(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专著不少于10万字),查重报告、最终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核心期刊认定为以下3种: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扩展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四)陕西省社科联、安康市科技局项目等其他各类项目,请按照上级下达部门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三、有关注意事项
1.陕西省科技厅、教育厅等在线验收项目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内提交。
2.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求12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
四、项目结余经费及未按期执行经费
1.凡科研项目结题超过24个月,项目经费仍未执行完毕的,科研处将联合计财处将经费予以冻结,学校统筹管理。
2.请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认真排查督促未按期结题项目。
科研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