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教学奖励成果统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按照《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24〕161号)文件要求,统计报送本单位教学奖励成果。
一、成果申报范围
1.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教学奖励成果。
2.成果类别:教学成果奖、教材奖、教学竞赛奖、专业建设奖、教学平台立项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奖、课程建设立项奖及人才培养单项奖等。
二、成果申报流程
1.申报人依据《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修订)》(附件2)中规定的成果分类在《安康学院2025年教学奖励成果汇总表》的9个分类表格选择对应的表格填写成果具体信息(附件1),提交获奖证书、公布文件等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考研奖励等教务处发布立项、评审结果的项目无需提交支撑材料。)
2.各二级学院、部门安排专人对照《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修订)》对《汇总表》及成果支撑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的材料经院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支撑材料复印件排列顺序须与汇总表条目顺序保持一致。
3.多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并按照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后的分配方案进行申报,分配方案经院长/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三、成果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5年1月4日前。
2.报送材料:纸质版汇总表(院长/部门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多人完成项目分配方案(院长/部门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支撑材料(二级单位盖章)报送教务处综合科(2110室),电子版以“二级学院/部门+文件名”命名发送至jwczhk@aku.edu.cn。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61204。
附件:1.安康学院2025年度教学奖励成果汇总表
2.《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24〕161号)
教 务 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