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挖掘和弘扬中国漆文化深厚内涵,系统保护、整理、展示与传承安康地区生漆产业历史与技艺,我校正积极推进“安康国漆馆”建设。该馆将立足安康生漆资源禀赋与非遗传承优势,打造集国漆文化阐释、生漆产业展示、漆艺技艺传承、产学研融合与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实体化、专业化平台,助力区域生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丰富“安康国漆馆”展陈内容,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历史厚度与时代价值的漆文化实物资源体系,现面向校内外长期公开征集与漆文化相关的各类实物展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与漆树种植、割漆、制漆、漆器制作、漆艺创作、漆文化研究及传播等相关的实物资料,均在征集之列。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传统工具类:割漆刀、刮刀、漆桶、滤漆器具、搅拌工具、晾晒架等采漆、制漆、用漆过程中使用的历史或传统工具;
(二)漆器制品类:历代或近现代具有代表性的漆器作品,包括日用器皿、礼器、文房用品、家具、装饰品等;
(三)漆艺作品类:以天然大漆为主要媒介创作的漆画、立体漆塑、综合材料漆艺等艺术作品;
(四)文献资料类:与安康或全国漆文化、漆产业相关的地方志、行业志、技术手册、老照片、图纸、手稿、信札、出版物、音像资料等;
(五)非遗传承类:各级漆艺非遗传承人作品、工具、证书、影像记录及相关档案资料;
(六)其他相关实物:反映漆文化生产生活方式的老物件、商标、包装、奖状、奖杯、宣传品等具有历史或文化价值的物品
二、不予接受的物品
为确保展藏质量与安全,下列物品原则上不予接收:
(一)来源不明、权属不清或存在法律纠纷的物品;
(二)严重破损、腐蚀、霉变或存在安全隐患,且无修复或展示价值的物品;
(三)仿制品、复制品未注明信息,或不具备典型性、代表性者;
(四)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物品;
(五)其他不符合本馆收藏定位与展陈需求的物品。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慷慨捐赠。凡经我馆鉴定具有收藏或展陈价值的物品,将正式纳入“安康国漆馆”藏品体系,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捐赠证书》。对捐赠数量多、价值高或具有特殊意义的藏品,可酌情举办捐赠仪式或专题宣传。
(二)借展合作:对于珍贵或不便捐赠的藏品,可采取短期或长期借展方式,双方签订借展协议,明确保管、保险、展期及归还等事宜。
(三)移交或代管:对确有保存困难但具重要价值的藏品,可协商由我馆提供专业保管服务。
四、藏品处理与回馈
(一)所有接收藏品将由专业人员登记、鉴定、建档,并按规范进行清洁、修复、编目与保管;
(二)符合入藏标准的藏品将在“安康国漆馆”展陈中予以标注捐赠/借展者信息(征得同意后);
(三)我馆将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公布藏品征集成果及致谢名录;
(四)未入选藏品将与提供者沟通,协商退还或其他处理方式。
五、征集要求
(一)藏品须权属清晰,无产权争议;
(二)请尽可能提供藏品名称、年代、材质、来源、用途、相关人物或事件背景等基本信息;
(三)建议捐赠或借展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先行咨询,批量提供可附清单(含图片更佳),以便高效对接;
(四)藏品一经正式接收,其所有权(捐赠情形)或管理权(借展情形)按协议约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炜荣
联系电话:0915-3200852
联系微信:16984867(加入时请注明漆器捐赠)
电子邮箱:cwr@aku.edu.cn
涓滴成海,众木成林。每一件漆器、每一把割漆刀、每一份手稿,都是漆文化记忆的珍贵载体,也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纽带。我们诚挚期待您的支持——共同守护安康的漆艺根脉,助力这一特色传统焕发出新的生机。
安康学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