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21〕159号),学校组织实施了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人事处网页。
公示时间:2月12日—14日。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261903。
人事处
2026年2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25年教职工师德考评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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