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2026年3月行政总值班夜间安排表(3月2日-3月31日)
| 日期 |
教学周 |
值班科长 |
值班处长 |
带班校领导 |
总带班校领导 |
| 3月2日 |
第一周 |
王 康136****4233 |
樊仁杰131****9622 |
安永强 |
钟生海 |
| 3月3日 |
| 3月4日 |
| 3月5日 |
李小平182****0621 |
井勇强139****0134 |
| 3月6日 |
| 3月7日 |
| 3月8日 |
包明林185****9940 |
王开忠135****3478 |
| 3月9日 |
第二周 |
余 谦 |
余 劲 |
| 3月10日 |
| 3月11日 |
张颢城133****7726 |
汪义瑞136****6955 |
| 3月12日 |
| 3月13日 |
| 3月14日 |
刘星亮183****5883 |
陈 颉187****8687 |
| 3月15日 |
| 3月16日 |
第三周 |
屈险峰 |
钟生海 |
| 3月17日 |
张 超152****6630 |
芦 伟139****3641 |
| 3月18日 |
| 3月19日 |
| 3月20日 |
程昆木187****5995 |
赵 斌137****7541 |
| 3月21日 |
| 3月22日 |
| 3月23日 |
第四周 |
王 庚156****2817 |
郝礼军159****8707 |
崔晓明 |
余 劲 |
| 3月24日 |
| 3月25日 |
| 3月26日 |
陈 欢189****2866 |
杨 哲133****5880 |
| 3月27日 |
| 3月28日 |
| 3月29日 |
李秀春155****9566 |
梁 波159****5987 |
| 3月30日 |
第五周 |
胡海青 |
钟生海 |
| 3月31日 |
安康学院2026年3月行政总值班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值班表(3月2日-3月31日)
| 时间 |
教学周 |
值班科长 |
值班处长 |
带班校领导 |
| 3.7-3.8 |
第一周 |
朱 妮152****6595 |
杨 红156****1066 |
安永强 |
| 3.14-3.15 |
第二周 |
梁郭子139****3720 |
郇 红189****5738 |
余 谦 |
| 3.21-3.22 |
第三周 |
樊金花151****6116 |
王 瑜139****6085 |
屈险峰 |
| 3.28-3.29 |
第四周 |
罗雅丽181****9861 |
李 婷139****3283 |
崔晓明 |
安康学院2026年3月行政总值班周内午间值班表(3月2日-3月31日)
| 时间 |
教学周 |
值班教师 |
带班校领导 |
| 3.2-3.6 |
第一周 |
高 灿187****2429 |
安永强 |
| 3.9-3.13 |
第二周 |
李豆豆156****1061 |
余 谦 |
| 3.16-3.20 |
第三周 |
段雪丰139****8010 |
屈险峰 |
| 3.23-3.27 |
第四周 |
陈 竹133****5908 |
崔晓明 |
| 3.30-3.31 |
第五周 |
刘 煜133****9900 |
胡海青 |
值班须知
一、值班地点:夜间/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值班在江北校区4号公寓楼117室、118室,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在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
二、值班时间:夜间值(带)班时间为当日18:00至次日早上8:00;节假日白天值班(含周末)时间为当日8:00至下午18:00;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2:00至下午14:00。
三、交接班时间:8:00 18:00 ;12:00 14:10(非节假日周内)。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值班工作制度》(校发〔2024〕64号),值班人员履行《制度》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的工作职责。
2.值班人员要负责接听、记录应急值班电话,确保校内外信息畅通。值班室设置学校总值班电话0915-3261835(江北校区科级值班室118室、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总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如需巡视校园,应至少留守一人。值班人员答复来电时,对学校基本工作情况的查询应直接答复、处理,不明确的应协调相关部门答复、处理,确保电话回复处置得当;遇重要问题或值班人无法处理的事务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并按领导要求做出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得当。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日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
4.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使用值班电话等设施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值者,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在党政办(稳定办)报备。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工作日期间夜间值班结束应向党政办电话交班;工作日外当值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日志》,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确认接班人员已经任务交接清楚。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发送和传播值班信息。
4.值班人员应着装整洁、举止得体、待人热情、礼貌周到,文明接待;值班人员应爱护值班室值班设备,杜绝浪费。
5.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党政办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