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科学编制2026年度学校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中国内审协会第2101号)及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现就报送2026年度拟审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学校年度重点任务和风险防控需要,研究并提出2026年度审计项目需求。旨在通过审计监督,强化风险预警,保障师生利益,提升资源使用效益,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二、报送单位
1.校本级财务收支审计及部门预算审计项目,由审计处负责提出。
2.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提出。
3.基本建设审计项目,由基本建设处负责提出。
4.小型建设及维修工程审计项目,由后勤保障处负责提出。
5.科研经费审计项目,由科研处负责提出。
6.上年度未审结、本年度需继续实施的审计项目,由审计处负责梳理并提出。
7.其他需审计的专项项目,由各相关部门、学院结合实际需求自行申报。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前完成报送。纸质版材料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江南校区2号教学楼2117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3261015);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审计处邮箱 akusj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部门2026年度审计项目需求”。
2.逾期未报送的,原则上不再补列2026年度审计计划。
3.审计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需求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及审计资源,统筹编制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该计划经学校审计委员会审定后,将正式下达并组织实施。
附件:1.基建工程、小型维修工程拟送审情况表
2.科研项目拟送审情况表
注:其他拟报审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申报表格。
安康学院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