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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05日      来源: 研究生院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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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规范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安康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导师的专业学位类别

本次遴选导师的专业学位类别为食品与营养。

二、遴选导师类型

本次遴选导师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

1.校内导师为我校在岗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

2.校外兼职导师为相关学科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等选聘的行业、企业专家。

三、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按照《安康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6〕35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在3月10日前填写《安康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二级学院初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无异议的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18日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于3月20日前将审查结果和建议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定,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发文公布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五、注意事项

1.获聘导师仅具有导师任职资格,不代表具有招生资格。

2.校外兼职导师须接受我校管理,履行导师岗位职责,参与研究生培养工作。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不低于《安康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适合本学科特色的具体遴选条件及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

联系人:丁老师0915-3261801

附件:《安康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兼职指导教师申请表》

安康学院研究生院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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