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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23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自查时间

2026年3月27日前。

二、自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室、科研实验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三、自查内容

请各二级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要求,重点对实验室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自查。在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特别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特种设备(气瓶及高压设备)、废弃化学品处置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应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三)请相关二级单位于3月27日前将本单位《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45911893@qq.com。教学实验室相关台账同时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邮箱akujwcsjk@163.com。

(四)学校将于4月4日前安排整改检查。

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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