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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26年5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安排表

2026年04月24日      来源: 党政办       关注 :

安康学院2026年5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夜间安排表(5月1日-5月31日)

日期 教学周 值班科长 值班处长 带班校领导 总带班校领导
5月1日 第九周 刘 勇133****9553 王永东135****6543 安永强 钟生海
5月2日 张 利150****8602 崔炜荣158****2399 余 谦
5月3日 范 斌171****2111 汪 超139****5775 屈险峰
5月4日 第十周 徐江涛186****2559 李 勇151****1606 崔晓明 余 劲
5月5日 唐 维139****8217 刘连德139****6334 胡海青
5月6日 王 康136****4233 刘志军137****8042 安永强
5月7日
5月8日
5月9日 李小平182****0621 陈立强139****6135
5月10日
5月11日 第十一周 余 谦 钟生海
5月12日 包明林185****9940 李伟杰139****9956
5月13日
5月14日
5月15日 张颢城133****7726 杨高翔158****0987
5月16日
5月17日
5月18日 第十二周 刘星亮183****5883 成 波139****9540 屈险峰 余 劲
5月19日
5月20日
5月21日 张 超152****6630 徐龙华150****5768
5月22日
5月23日
5月24日 程昆木187****5995 王克刚138****7237
5月25日 第十三周 崔晓明 钟生海
5月26日
5月27日 王 庚156****2817 蔡正旺137****3205
5月28日
5月29日
5月30日 陈 欢189****2866 宋权华187****6826
5月31日

安康学院2026年5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值班表(5月1日-5月31日)

时间 教学周 值班科长 值班处长 带班校领导
5.1 第九周 刘 双134****9400 沈 菲134****8545 安永强
5.2 张龄允182****1011 黄 婷134****6393 余 谦
5.3 柯小敏186****0550 侯红艳157****9058 屈险峰
5.4 第十周 唐璟瑜177****8998 黄 娟180****8322 崔晓明
5.5 师 帅153****5606 王晓霞133****7600 胡海青
5.10 周慕涵178****6603 房春艳136****8156 安永强
5.16-5.17 第十一周 周 瑶173****8221 肖红香137****1752 余 谦
5.23-5.24 第十二周 云 洁189****8217 胡卫卫178****6016 屈险峰
5.30-5.31 第十三周 覃春晖153****8807 钱 莉139****6715 崔晓明

安康学院2026年5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周内午间值班表(5月6日-5月29日)

时间 教学周 值班教师 带班校领导
5.6-5.9 第十周 梁 维150****4504 安永强
5.11-5.15 第十一周 王婉玥184****2535 余 谦
5.18-5.22 第十二周 徐 玫173****1378 屈险峰
5.25-5.29 第十三周 李仕娥137****3379 崔晓明

值班须知

一、值班地点:夜间/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值班在江北校区4号公寓楼117室、118室,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在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

二、值班时间:夜间值(带)班时间为当日18:00至次日早上8:00;节假日白天值班(含周末)时间为当日8:00至下午18:00;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2:00至下午14:30。

三、交接班时间:8:00 18:00 ;12:00 14:40(非节假日周内)。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值班工作制度》(校发〔2024〕64号),值班人员履行《制度》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的工作职责。

2.值班人员要负责接听、记录应急值班电话,确保校内外信息畅通。值班室设置学校总值班电话0915-3261835(江北校区科级值班室118室、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总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如需巡视校园,应至少留守一人。值班人员答复来电时,对学校基本工作情况的查询应直接答复、处理,不明确的应协调相关部门答复、处理,确保电话回复处置得当;遇重要问题或值班人无法处理的事务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并按领导要求做出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得当。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日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

4.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使用值班电话等设施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值者,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在党政办(稳定办)报备。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工作日期间夜间值班结束应向党政办电话交班;工作日外当值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日志》,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确认接班人员已经任务交接清楚。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发送和传播值班信息。

4.值班人员应着装整洁、举止得体、待人热情、礼貌周到,文明接待;值班人员应爱护值班室值班设备,杜绝浪费。

5.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党政办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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