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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7月14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有序推进新一轮硕士学位点的申报工作,学校决定采取“立项建设制”方式,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

(一)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

(二)新增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原则上应与我校重点学科方向相符,且是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专业的学位类别。

(三)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人工智能、智慧农业、储能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事关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需求的相关学科专业,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进行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拟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需拥有三个及以上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

(二)各学科方向学术队伍整体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主要学术骨干在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立项至结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培育期内应达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中相关专业硕士点的各项申请条件要求。

三、材料上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学科现状和发展规划,结合《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逐条对标,填写并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立项学位点简况表》(附件2)、《专业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存在问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

简况表中“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填报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当前填报日期。本次拟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要求骨干师资不得重复。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全面梳理本单位骨干师资并逐条对标条件,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跨学院联合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需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上报材料。

上报时间与地点: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学科办(江南校区2号楼211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94664160@qq.com。

联系人:马老师 唐老师;电话:3261932。

附件: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2.《硕士专业学位立项学位点简况表》

           3.《专业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存在问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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