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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年07月16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26〕组字17号),我校将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推荐方式及奖项名额

(一)我校教师可通过学校、省级学会、安康市科协等多种方式推荐;

(二)我校可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陕西省茶叶学会可推荐1人;

(三)本届获奖总人数不超过100名,并从其中推荐15名“陕西青年科技标兵”。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位候选人组织填报推荐材料,并于2026年7月30日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综合科2116办公室。

(二)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有关附件材料3份(装订成册),每份附件材料包括:

(1)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3)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三)电子版材料

1.请各二级学院汇总后填写《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统计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345911893@qq.com。

2.通过学校最终评定后的候选人请登录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平台(http://sxqnkjj.sxkjcgzh.org.cn),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

联系人:云洁联系方式:3261072

科研处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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