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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7月28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决定开展2026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课题

1.思想政治工作在网络舆情事件中的舆论引导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2.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社会心态的现实表征、形成根源与正向培育对策研究

3.青年群体国家认同现状与协同培育路径研究

4.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机制研究

5.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研究

6.思想政治工作在基层信访矛盾化解中的功能重塑与路径优化研究

7.陕西新文艺群体的思想政治引领机制构建与路径优化研究

8.网络“圈层化”背景下青年群体主流价值认同的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研究

9.陕西优秀文化资源融入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和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相当正处级(含)以上职务。

3.凡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本次所列研究选题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不得更改题目。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践性、应用性、对策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之间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非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项目立项、经费资助及结项

1.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与省社科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2.第1至3项选题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第4至9项为省社科基金专门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按期不能结项的,收回剩余经费并在适当范围通报。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重大项目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且研究报告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应用性、对策性。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须以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课题组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相关的文章;研究报告获中国政研会系统年度一类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用。

专门项目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且研究报告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应用性、对策性。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须以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课题组名义在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全国重点社科期刊以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文章;研究成果入选中国政研会年度一类、二类、三类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重大项目研究报告须2027年6月1日前向省哲社办提交,文章须2027年9月1之前公开发表。专门项目研究报告须2027年3月1日前向省哲社办提交,文章须2027年6月1之前公开发表。所有成果须标注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4.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省社科办对项目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活页,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

2.请申报人于8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五份交至科研处2116办公室,《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840261408@qq.com

六、其他事项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3261072

科研处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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