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27年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6年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27年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我校此次通过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两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条件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或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无经费支持,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1.申报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实施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以项目形式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支持,其所在单位原则上应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三、推荐名额
陕西省教育厅分配我校1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项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名额。
四、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获得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区域人才项目青年层次、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个渠道、多个类别同时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对象通过兼职兼聘单位申报的,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纪检监察部门需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所有申报材料、推荐材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把关。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对象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线上填写申请书,并于9月15日上午12时前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电子版及附件1(推荐人员汇总表)发送至345911893@qq.com,同时将申请书与附件1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2116办公室。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将在校内公示。
(三)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需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线上填写正式申请书,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本人签字及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盖章页。同时将通过系统导出的正式版申请书(含本人签字及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盖章页)于9月20日12:00前报科研处指定邮箱:345911893@qq.com,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综合科。联系人:云洁;联系电话:3261072。
附件:推荐人员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