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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网上报名公告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6-10-0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6〕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6〕8号)文件精神和《2027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现将我校报考点(代码:6149)网上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考生范围

陕西省报考点的分类、接收考生范围执行《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陕报名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附件1)具体安排,请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查看;同时按照《安康学院报考点报名时上传核验材料要求》(附件2)上传所需的核验材料。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的范围为:

(一)安康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我校与陕铁院联培专升本);

(二)报考安康学院(招生单位)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安康学院(招生单位)的户籍或工作在陕往届生;

(四)户籍或工作在安康市以及下辖旬阳市和8个县(以下简称“安康辖区”)的社会考生。包括以下四类: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安康辖区户籍往届生;

2.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安康辖区户籍往届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辖区户籍应届生;

4.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辖区户籍应届生。

二、不接受考生范围

(一)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或虽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但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

(二)单独考试的考生;

(三)外省成人高校在陕教学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西京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报考点报考;

(四)在陕招生单位要求必须在本校考点考试,以及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选择所报考单位报考点报考。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的,网上报名时无需重复填报。

(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三)考生须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报名照片。

(四)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于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上传核验材料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材料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27年度不允许报考。

(六)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等有关条件的考生,须按照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

(七)残疾考生如需我校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报考点联系(0915-3261853,李老师)并提交书面申请。

(八)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九)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以及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材料核验、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缴费

缴费事宜按照《2027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https://www.sneea.cn/info/1025/17807.htm)执行。

五、材料核验

(一)按照上级考试管理部门工作安排,今年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考生进行专门的网上确认。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按照我校报考点要求上传核验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校报考点根据上级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确定考生资格;对于材料不符要求的考生,会及时通知考生再次补充材料,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点审核结论,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补充提交核验材料,超时将无法再补充材料。

(二)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请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准考证》打印、初试时间、初试科目、违规处理和其他事项等

我校报考点《准考证》打印、初试时间、初试科目、违规处理和其他事项等均按照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点咨询、申诉方式

(一)咨询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李老师;

(二)申诉电话:0915-3261109;联系人:梁老师。

考生需咨询或申诉,请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10-18:00拨打电话。因考生咨询比较多,若遇占线或无法打通的情况,请耐心等待或重拨;拨打电话时请务必添加区号0915。

八、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树立诚信应考的观念。

(二)我校报考点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具体考试校区待材料核验后方能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安康学院官网(https://www.aku.edu.cn/)通知公告的信息。

(三)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所有公告信息,严格按照各项报考要求报名,不按要求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陕报名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

           2.安康学院报考点报名时上传核验材料要求

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