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学院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6-069
项目名称:安康学院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元/人/学年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学院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元/人/学年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元/人/学年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人/学年) |
1-1 |
商业保险服务 |
安康学院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7 年 8 月 31 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学院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6〕2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学院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责任保险;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注: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负责人)授权书(需附法人(负责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发放磋商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预计参保人数 13904人,按 13元/人/学年标准投保,最终按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项目包含校园方责任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险、附加研学旅行责任险、附加境外活动责任险,配套专属理赔、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用于转移校园办学风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结算:本项目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方式执行。最终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元/人/学年)*当年实际在校参保学生人数;
3.其他事项
3.1投标主体
本项目接受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格式自拟),授权书须明确授权范围覆盖校方责任险的承保、出单、查勘、理赔全业务流程。
3.2唯一性及关联限制
同一保险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授权层级
授权主体须为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含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及以上机构。涉及附加险种的,其授权效力及管理要求同主险一致。
3.4身份材料替代
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采购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由该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对应材料替代。
3.5资质共享认定
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分支机构在本项目投标中,可视同具备总公司相应的经营资质证书及偿付能力、保费收入等经营指标,评审时予以认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安康学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92号
联系方式:15667087750(李老师) 0915-3288097(赵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0915-322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915-3220051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