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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励金”的通知

2020年04月14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进一步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励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注册的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严格按照《安康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6〕168号)和《安康学院单项奖励金实施办法》(校发〔2012〕158号)执行。
    三、评选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在线学习上述两个文件,并依据《安康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 核算学生2020年两学期(2018-2019(2),2019-2020(1))素质综合测评成绩。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上报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工部,学工部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中下旬前将评选结果和“安康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励金登记表”(均为一式一份)、单项奖励金证明或支撑材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等一并报学工部审核。“评选结果”及“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 各二级学院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请充分考虑到疫情期间涌现的好人好事、学生网课学习情况、志愿服务情况、抗“疫”活动参与情况等。“我在校园”健康打卡率较低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
    3. 学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各类竞赛获奖,申报单项奖励金时,在单项奖励金登记表中须有相应部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等)的审核认定意见;单项奖励金不得重复申报,其支撑材料的时间必须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中下旬期间。
    4. 各二级学院应把评选活动和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学风建设。
    5.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具体上报时间以学校公布开学时间后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单项奖励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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