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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冬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15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确保冬季校园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进一步开展冬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我校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开展一次安全主题教育会,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会,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教职工、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个学生,采取多种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严格执行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规定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的执行,配合好学校疫情风险监测,做到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懈怠。加强师生自我防护教育,确有必要举行的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和履行审批手续,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履行防控责任。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随意横穿马路,往返江南、江北校区及外出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

四、加强防骗防盗教育。要求学生就寝及寝室无人时应关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防外人入室作案;谨防校外人员冒充学校工作人员营销、诈骗,宿舍内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

五、开展“校园贷”排查和警示教育。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校园贷”情况进行排查。开展“校园贷”警示教育,培养学生勤俭意识,引导学生建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通过警示教育让新生认识到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危害性,帮助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异常排查和处理。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加强对学生上课和作息的考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对缺课、夜不归宿、赌博、酗酒、上夜网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排查和处理。

七、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学院学工人员每周深入公寓检查教育不少于1次。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现金和存折银行卡等,养成人走锁好门窗的习惯,增强集体防盗意识,避免由于疏忽大意引发盗窃案件;教育学生安全用电,注意插线板、充电器、台灯等电器的使用安全,坚决禁止违规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避免火灾的发生。加强对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对无故在校外租房居住者,要坚决勒令其限期搬回,对确因情况特殊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八、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不断完善好心理异常、学习后进、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档案,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到教育、引导和管理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九、严格考勤与请假制度。按照《学生手册》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请假外出严格审核和审批。加强学生实(见)习安全管理,学生在实习或联系就业单位期间应与二级学院保持联系,二级学院也应主动加强与学生联系,掌握学生情况。

十、坚持周日晚点名制度。做好相关记载,落实未到学生去向。

十一、坚持落实各级值班和辅导员住公寓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师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十二、持续深入推进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全校师生要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实现“平安安康”、“平安陕西”做出应有贡献。学校近期将对平安校园迎省验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结合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师生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师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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