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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3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切实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陕哲社办〔2020〕1号)规定,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社科基金项目2015-2018年立项项目

二、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督促未结题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提交结题材料。

2.科研处将对2015、2016年立项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进行集中清查,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做出后续工作承诺书。

3.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15日。

三、清理项目结果处理

2015年立项项目已经到清理期限,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题材料审核不通过和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和学校科研奖励资金,项目负责人列入学校科研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和学校审批、推荐的科研项目。


科研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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