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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1年10月13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部门):

接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知发〔2021〕53号)文件及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 2022 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安市监函〔2021〕461 号)文件,现就组织申报 2022 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支持重点

2022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两大类项目(详见附件)。

1.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导航项目。用于支持数控机床、光子、航空等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我省重点攻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等。

2.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用于支持市县(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或成立的地理标志管理单位、部门,具有地理标志管理、研究、推广促进能力的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

3.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行业协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

4.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用于支持陕西省辖区内各市和各县(区)、园区以及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和产业联盟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通过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核、通过项目验收的项目,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财政云管理系统和文件纸质材料同时申报方式,各类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申报表》。

(二)申报程序

1.2022 年项目申报实施网报、网审,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初审,并上报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各申报人进入陕西省财政云项目库系统(http://czyxmk.sf.gov.cn),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申报方式上报,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无效。

2.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科研处,科研处汇总后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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