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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稳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21年11月05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2021年11月5日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稳定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决定开展稳定安全大检查,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业务工作涉及的人、财、物等进行一次全面的稳定安全自查。11月8日前完成。

2.学校成立检查组深入各二级单位进行检查。

三、检查组及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丁巨涛、校长钟生海根据情况组织工作组开展抽查。

1.党委副书记胡波牵头,后勤处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对校园食品、餐饮、水电、天然气、特种设备、校车、建筑物等后勤保障工作进行检查;

2.党委副书记杨行玉牵头,学工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对学生稳定安全进行检查;

3.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安永强牵头,纪委综合室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

4.副校长张东红牵头,保卫处、党政办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对校园门禁、交通、消防、校园治安进行检查;

5.副校长余谦牵头,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对学校实验室安全进行检查。

四、相关要求

1.后勤处、学工部、纪委综合室、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11月5日18:30前报学校稳定办(联系人:杜恒13509156255)。

2.党政办、保卫处统筹,于11月10日前组织完成排查。各检查组指定专门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汇总报稳定办。

3.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做好自查工作。

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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