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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奖励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13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教学奖励成果统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19〕73号)文件要求,统计报送本单位教学奖励成果。

一、成果申报范围

1.本校教职工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取得的各类教学奖励成果。

2.成果类别: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教学竞赛奖、专业认证奖、教学平台立项奖、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奖、课程建设立项奖及人才培养单项奖等。

二、成果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安康学院2021年教学奖励成果汇总表》(附件1),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公布颁奖文件、各类批复文件等复印件。

2.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须按照《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修订)》(附件2)文件要求,专门安排、严格审核申报成果及支撑材料,经院长签字后将汇总表和成果材料复印件报教务处。

3.多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并按照二级学院审核后的分配方案进行申报,分配方案经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三、成果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2日18时前。

2.报送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多人完成项目分配方案(院长签字盖章)、支撑材料(盖章)报送教务处综合科(2110室),电子版以“二级学院或部门命名”发送至aku_jwc@ak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261204。

附件:1.安康学院2021年度教学奖励成果汇总表

          2.《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19〕73号)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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