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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08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基金委/社科规划办既往申报安排及项目指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环节 具体措施 时间节点 责任主体 重点任务
动员摸排 发布通知 10--11月 科研处 1.根据情况可调整事项先后顺序。2.摸清家底,准确分析人员情况,掌握各类项目申报数量。3.制定二级学院申报工作方案。
编制工作方案 二级学院
培训指导 培训辅导 12月10日前

科研处

二级学院

经验交流/培训/辅导1-3场。
初稿提交 12月25日前 申报个人 申请人完成初稿并提交至二级学院。
第一、二轮论证 12月31日前 二级学院 组织学科/一对一/团队对选题、科学问题、创新点等指导,申请人修改完善初稿。
修改稿提交 1月10日前 二级学院 申请人完成修改稿并提交至二级学院。
第三轮论证 2月20日前

科研处

二级学院

邀请校内外相近基金代码领域的1-2名专家线下/线上针对性论证和评阅。
定稿提交 3月1日 申报个人 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完善修改后形成定稿并在提交。
形式审查 二级学院审查 3月5日前 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组织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
个人修改 3月7日前 申报个人 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报书并提交。
学校集中审查 3月8日前 科研处 完成所有申报项目的集中审查工作。
个人修改 3月9日前 申报个人 根据审查反馈结果,修改申报书。
正式提交 在线提交 3月10日前 申报个人 申请人在线提交最后确认版本。
最终提交 3月12日前 科研处 科研处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备注:具体提交的截止时间以2023年基金委/社科办下达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对申请人的申报要求

1.定准选题撰写初稿。申请人应了解申报领域近年来同类项目的资助情况,积极开展项目研究领域的调研、掌握最新学术动态、找准科学问题,结合研究基础、地域特色进行选题。

2.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尽早完成科学问题审定、研究思路凝练、创新点挖掘等,在各关键时间节点前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书,并根据各阶段的指导意见不断优化。

3.梳理问题提高质量。梳理问题提高质量。往年未获批准项目申报人应根据基金委评审意见深入分析、修改提高或重新进行选题,确保申请书质量。

4.加强交流联络工作。主动与有丰富申报经验的同行交流,鼓励邀请领域内知名专家、函评会评专家开展选题研讨、学术研讨等指导活动,提升申请书的针对性和创新性。

(二)对二级学院的申报要求

1.制定方案统筹规划。根据学校基金申报的进度安排,结合本学院的组织申报经验,制定2023年度国家自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并报科研处备案。

2.积极动员重点关注。各二级学院应准确把握“十四五”国家级项目的目标任务,秉持“积极动员、应报尽报、重点关注”原则,摸清家底、梳理学院科研人员情况,研判适合申报项目类型,找准定位,努力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3.强化组织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细化辅导、督促指导等环节的组织管理,积极采用项目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等措施。主管科研院长应与申请人至少邀请同行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

4.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加强科研诚信教育,落实中央和各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的基本信息核实,规范科研活动,坚守科研伦理要求,严禁抄袭他人申请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入职博士原则上须申报相关的基金项目。

2.获批各类人才称号教师、科研团队负责人、科研骨干应积极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等。

3.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时注意系统提示。特别注意副高级职称参与者可能超项的问题。

4.各二级学院应压实申报责任、积极开展组织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指标的考核和运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蕊、黎欢吉         联系电话:0915-3261421

科研处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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