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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22年12月13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算依据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附件1)、《关于调整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的通知》(教字〔2021〕22号)(附件2)、《安康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42号)(附件3)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发布)。

二、本学期统计与不统计范围

(一)统计:

1.本学期在12月30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2.本学期部分完成的教学任务,先统计所有产生的教学工作量,下学期须落实剩余的教学任务;

3.本学期补考和已完成课程考核的考核工作量。

(二)不统计:

1.本学期未进行的课程(即:将本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到下学期进行),待下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随下学期期末一并统计;

2.本学期未进行课程考核的考核工作量,待下学期课程考核后,随下学期期末一并统计;

3.根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规定:“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劳动量,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即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以工作量的形式计算劳动量并支付报酬,其产生的劳动量不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自行确定时间、方式,组织申报和审核,故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核对、申报(12月13日---12月16日18点),请教师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核对和申报---二级学院审核(12月19日前)---教务处复核(12月21日前)---教务处汇总审核结果并下发二级学院公示材料电子版(12月23日前)---二级学院院内公示、教师补报和修改,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12月27日18点前)------教务处汇总公示(12月28日-30日,仅公示一次)---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报送纸质版材料(2023年1月2日18点前)---教务处将本学期教学工作量数据报人事处(2023年1月3日)。

五、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jwc.aku.edu.cn)。

六、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疑问或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与教务处考试科联系,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915-3261853。

为服务教师及时、正确的申报工作量,解决申报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联系电话留给考研的学生;请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教师加入QQ群(群号:717855464;群名称: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申报咨询);入群需要实名验证,通过后请将“群昵称”改为:XX学院(XX部门)+姓名。

教务处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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