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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5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开展优秀成果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有关说明

(一)参评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参评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申报书及附件中不得上传其他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三)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中有署名,但未列入此次申报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的,须由未列入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主要完成单位出具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由推荐高校核查并留底备查。

(四)填写申报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申报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等级,不作为专家打分参考,但将作为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正式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类、科普类优秀成果不设可接受等级。

(五)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六)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须一致。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单双面打印均可。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

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式pdf电子版,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软科学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调查、咨询、研究报告全文,纸质版申报书打印主要内容页。科普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需附最新版原著1本(套)。

(七)申报书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参评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认定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书有不实内容,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通过网络申报和公示。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请申报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在线填写申请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网络开放时间为:2024年3月1日8:00至3月13日16:00。推荐程序:

1.项目完成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

2.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3.通过教育厅审核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推荐材料(一式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科普类项目还需提供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1套。

4.请申报人将申报成果的信息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填写附件2,并于2024年3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827200877@qq.com,学校统一公示申报项目信息,公示后项目信息不再变动。

5.请于2024年3月24日12:00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浅蓝色条纹纸、半包一式1份)交科研处成果科。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邹裟;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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