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6年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实习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组织
1.本次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仍实行学校统一组队安排与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以统一组队为主的方式进行。教育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二级学院协助。专业实习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实习方案须报教务处备案。
2.申请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须按照《安康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控制人数。师范专业自主实习审批时间截止6月13日,其它专业自主实习审批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3.各二级学院须制定自主实习管理细则,明确对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考核等方面材料的具体要求,细化实习过程监控的具体办法,落实指导(联系)教师,确保实习工作落到实处。存在实习过程不实、实习考核材料不全等情况的学生实习成绩为不合格。凡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不能以相关专业实习置换该环节。
4.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安康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12]67号)文件要求,做好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二、指导教师安排
1.为保证实习质量,各院系按照参加教育实习人数30﹕1,专业实习人数20﹕1的比例配备指导(带队)教师。
2.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须有1名实习单位安排的经验丰富的校外指导教师。
三、资料报送
1.师范专业将《安康学院自主联系实习汇总表》《教育实习统计表》及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名单于6月17日前报送。
2.非师范专业将《专业实习安排方案》于9月16日前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邮箱(akujwcsjk@163.com)。
相关链接:
1.《安康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http://jwc.a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98&wbnewsid=2053
2.《安康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http://jwc.a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98&wbnewsid=1932
3.相关表格http://jwc.ak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67
教 务 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