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2号)和《关于开展陕西省第20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教〔2017〕28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陕西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传统与时尚完美融合的新形象和安康地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文化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精心策划,做好顶层设计
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重点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活动。
(二)紧扣主题,开展宣传和实践活动
1.宣传部牵头负责:
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推广普通话活动的相关标语;校园广播开辟推广普通话专题节目;利用学校网站、校报、微信等网络媒体专题报道我校推广普通话活动实施情况;在校园宣传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画。
2.教务处牵头负责:
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交流座谈会;利用教学常规检查、听课等环节,对教师课堂使用普通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人员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使用普通话情况调研指导;对所有办公室、楼宇出入口和值班室张贴的“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标志牌进行清查和补充。
3.团委牵头负责:
利用学生社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如:经典诵读比赛、演讲辩论赛、播音主持比赛、文学创作比赛等;利用学生会、社团学生对校园规范化用字进行全面检查和纠正。
4.各二级学院牵头负责:
利用主题班会、班级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利用学生会、班干部等对学生在教学及公共场所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进行督导;结合新生入学教育,邀请军训教官为本学院学生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等方面的主题报告。另外,文学与传媒学院还需负责制作正音正字宣传栏。
5.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牵头负责:
开展自查纠错活动,规范往来公文、教学和科研的用语用字,积极推行在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和校内公共区域等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加强督导,确保推普实效
由语委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协助,加强对公文、教学和科研用语用字规范情况进行培训和督导,确保推普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围绕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2.各牵头部门要注重活动过程化图片、影像等资料的及时收集和保存,于9月22日前将本部门牵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文字、图片、视频等)报送至教务处akujwc@aku.edu.cn。
3.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学校语委办及时进行总结,于10月25日(星期三)前将推普周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上报省语委办公室。
五、学校语委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波 联系电话:3261853
安康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