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位被拆迁户: 经学校积极争取,市上有关方面同意我校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拆迁户按程序申请公租房,基本条件是无房产(本次被征收房除外)、无汽车户。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申请公租房的我校被拆迁户,请于2018年1月19日——23日之前(双休日可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向学校棚改综合协调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地点:南环路校区家属楼后小二楼二楼 联系人:李老师13992576617; 江老师13509155378.
学校棚改综合协调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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