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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师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28日      关注 :

各二级单位:

根据《安康学院教师师德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22〕92号)(附件1),现将我校2022年师德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评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

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我校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

4.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

5.坚持改进创新,探索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和担当作为意识。

二、考评标准

见校党发〔2022〕92号(附件1)。师德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评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考评对象为我校在册在岗教职员工和计划外用工人员,优秀指标控制在3%以内,考评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2。

四、考评方式及程序

2022年师德考评程序如下:

1.个人填报。个人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附件2),须在个人师德总结页面右下角手动签字,报本单位考评工作小组。

2.综合评议。由各二级单位对教师个人登记表进行审核,填写《安康学院教师师德测评表》(附件3),作出综合评议初步结论。

3.考评等次。各二级单位考评工作小组综合分析师德评议的结果,对照有关规定,确定考评等次,考评等次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并签署意见。

4.公示及上报。考评等次结果在学校内网公示3日,若无异议予以认定,若有异议,须复议后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连同《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报送教师工作部(行政楼103室)。

5.学校审定。学校师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二级单位上报的师德考评初步意见和考评等次,对拟做出师德考评不合格的,告知当事人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并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评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审定结果,发文并存档。

五、报送材料

请各考评工作小组于2023年1月9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3室。报送材料如下:

1.考核考评工作小组名单(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2.师德考评结果汇总表(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3.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本人签字,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联系人:黄志贵、高灿        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 1.安康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及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22〕92号)

         2.师德考评优秀指标分配表

         3.安康学院教师师德考评登记表

         4.安康学院教师师德测评表

         5.师德考评结果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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