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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2024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29日      关注 :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3-2024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3-2024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2〕1498号),2023年将继续实施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该项目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人数

3人

三、选派计划

(一)资助计划与类别

1.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英语或匈牙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72个月(英语或匈牙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3.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英语或匈牙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二)选派专业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我校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我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七)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八)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邮箱(ouyafei9@csc.edu.cn)。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需进行为期1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留学资格证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遴选流程

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遴选工作,遵循“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宣传,确保项目信息准确传达到位。

各二级学院于202313前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国际处(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学校从候选人名单中择优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并组织被推荐人进行项目申报。

(二)网上申请

202316前,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https://sa.csc.edu.cn/student)。同时还需登录匈方平台上传对外联系材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

网报时,受理单位选择陕西省教育厅,“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三)材料提交

1.完成网上申请后,申报人填写《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相关部门填写审批意见并盖章;

2.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17前交至国际处,电子版材料发至国际处邮箱(akugjc@126.com),邮件标题示例:“部门或学院+姓名+申请2023-2024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

六、评审与录取

国际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后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将推荐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审核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被录取人员须按项目要求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留学资格。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0)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等各项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电话:3288082

地址:江南校区南院行政楼101室

附件:1.中方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匈方网站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3.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学生用

合作交流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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