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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07日      关注 :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及省教育厅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需求,现就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选派范围及对象

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的人员。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

二、申请条件

(一)2023年项目选派办法及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二)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我校重点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康学院公派出国研修人员储备库”库内人员。

(三)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

(四)申请人需务必注意查看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请特别注意:申请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典卡林罗斯卡医学院,只接受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人员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不予接受。

(五)2023年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详情可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三、申请方式

(一)校内申报: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3月8日12时前,将二级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函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江南校区南区行政楼101室),二级学院推荐人员名单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

(二)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由国际处对被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23年5月1-1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材料(一式三份)报国际处。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申报。

四、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第五项“材料准备”

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具体要求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通知为准,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处咨询。

联系人:李泊霖      联系电话:3288082

附件:外语合格条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7日

上一条:关于本周日举行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023年3月加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度国家基金(自科、社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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