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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康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孵企业及邀请优质创新企业入驻科技园的通知

2023年03月29日      关注 :

为加快安康市及安康学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将我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优质项目和企业在安康学院科技园落地并培育孵化,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安康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孵企业,同时欢迎科技型企业携合作研发项目入驻科技园,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两链”融合和科技成果加速就地转化,共同为服务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安康学院科技园情况简介

安康学院大学科技园是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认定的省级大学科技园,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技术融合的创新平台,是学校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基地、师生创业的实践基地。科技园位于学校江北校区(安康国家级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对面),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科研、办公条件优越,高层次人才荟集。

大学科技园紧密对接地方政府和企业创新需求,调动学校各二级学院、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创新服务团队和科创驿站等平台优质资源和学科建设优势,开放学校科技创新实验中心科研仪器设备,向在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产品技术升级、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并牵头组织开展横向项目、科研成果转化、柔性人才交流、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对接,并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科技服务体系、金融投资平台建设等,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二、入孵企业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满足安康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孵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我校师生和校友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研发团队。

(二)入孵企业条件

1.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3.研发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产品或技术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包括转让接受的科技成果),技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研发的主要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

4.已经与安康学院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或未来有意向在技术、成果和人才等方面与安康学院建立实质性联系。

5.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包括与学校、科研机构共建的实验室、中试基地、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7.重点扶持富硒食品、秦巴医药、新型材料、人工智能、信息技术、装备制造、蚕桑丝绸、企业咨询管理与策划、软科学、文化创意等领域,以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优惠政策

(一)场地支持。入孵安康学院大学科技园,可申请孵化期(3年)内第一年房租和物业费全免,第二年起房租和物业费减免一半等。对经学校评估认定的优质企业可予以房租和物业费全免。

(二)资金支持。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及相关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帮助企业获得孵化资金支持、对接外部资本的投融资。

(三)政策和推介支持。及时向在孵企业推介国家、省、市、高新区等出台的企业优惠扶持政策;帮助和推荐申报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科技项目。领办、创办科技型并入驻安康学院科技园的本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其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上缴利税等将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四)研发支持。学校将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为在孵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提供智力支撑和申报服务。

(五)资源共享。学校牵头,加强与省、市内外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的学习交流,做优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在科技园的孵化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二)本校教师创办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应在安康学院科技园内;

(三)科技园对在园项目及企业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对达到孵化要求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以及未实际开展工作、校企合作成效不明显或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安全风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入驻企业,学校予以清退;

(四)禁止入驻企业将科技园内房屋和场地出租或转租他人。场地使用需严格执行《安康学院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暂行管理办法》(校发〔2022〕112号)。工作人员及相关进校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防疫、安保等管理规定。

五、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主要收取房租、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其中:物业费按实际使用面积收取;水电费据实按事业单位供电供水收费标准收取;

1.房租标准:第一年免于缴纳。第二年至第三年,按照学校校内房屋出租平均租金价格的50%收取。

2.物业费:执行学校物业收费统一标准。

3.对当年吸纳我校毕业生1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果突出的企业,经学校科研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后可予以房租和物业费全免。

(二)支付方式

(1)入驻企业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上述费用。

(2)支付方式:社会企业直接转账到学校指定账户。我校教师从科研项目研究费中列支,可以一个或多个项目共同支付。

(三)管理费使用

收取的管理费专款专用,继续投入到大学科技园内房屋维护、设备添置和环境提升等方面。

六、申报及入园流程

1.报送纸质版申请资料

(1)我校师生及拟成立企业需报送:《安康学院科技园企业入孵申请表》、知识产权证明扫描件、拟成立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商业计划书等);

(2)已成立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情况简介、专利证书等证明企业核心技术及发展前景的资料;校企合作研发项目情况说明及拟签订横向项目合同样本);

2.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通知入围企业及个人;

3.入园(工商注册或迁址,科技园选址、签订入园协议、办理入园手续,正式入驻)。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7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安康学院科研处陈老师,咨询电话:0915-3261801;黎老师,咨询电话:0915-3261421

地址:安康学院江南校区2号教学楼1楼2106办公室

申报者需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429152970@qq.com,并于4月7日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安康学院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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