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
首页

关于开展我校科研平台年度考核与评估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1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根据《安康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现有科研平台进行年度考核及评估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加年度考核和评估期考核的科研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1.参加年度考核的科研平台根据建设的具体情况,梳理平台本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取得的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后续工作计划与措施等内容)。同时填写《安康学院科研平台考核表(2023年度)》(附件2)。

2.参加评估期考核的科研平台需全面梳理2021-2023年的各项工作,形成评估期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科研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承担的科研任务、取得的科研成果、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平台开放与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填写《安康学院科研平台评估期考核表》(附件3)。

3.评估期考核采取会议答辩评审方式,请参加评估期考核的各平台提前做好考核答辩准备。

三、材料报送

请各科研平台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安康学院科研平台考核表(2023年度)》《安康学院科研平台评估期考核表》(一式五份)、科研平台年度工作总结、评估期报告(一式一份)及相应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办。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学科办。

联系人:马老师,唐老师;电话:3261932

附件:1.年度考核和评估期考核的科研平台名单

           2.安康学院科研平台考核表(2023年度)

           3.安康学院科研平台评估期考核表

科研处

2023年12月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安康学院首届大学生科普微视频创作大赛的通知

关闭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陕ICP备 17014456 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总访问量:位访问者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