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接陕西省社科联通知,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商务厅(以下简称“省商务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5年度全省商务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持续推动陕西提振消费的路径研究
2.陕西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研究
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陕西招商引资策略研究
4.自贸试验区全产业链创新重点方向和路径研究
5.陕西服务贸易与外向型产业协同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6.陕西培育壮大外贸新增长点、开拓新兴经济体市场研究
7.推动经开区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研究
8.陕西省会展经济产业链及“会展+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1)赋能型政府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与优化路径研究
(2)陕西省会展经济产业链与区位产业竞争战略协调研究
(3)陕西省“会展+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其中1-7为具体指南;选题8为选题方向,可选择具体某个方向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及活页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项目。
(一)申报条件
1.本项目为限项申报,我校可申报3项。
2.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3.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请项目申报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并于5月2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571121865@qq.com,发送邮件时请课注明课题简称“2025商务领域课题”。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商务厅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本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采取分批拨付的方式,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6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结项需书面提交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3千字以上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相关研究要强化一线走访调研,注重与我省商务工作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研究成果要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能够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三)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原创稿件,从未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任何评奖活动,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省社科联、省商务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商务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未经省商务厅、省社科联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公开发布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商务厅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商务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联系人:谢蕊 周瑶;联系电话:3261072
科研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