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接陕西省科技厅通知,2025年度陕西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西安市新能源、宝鸡市石油装备、咸阳市新材料、铜川市金属合金材料、渭南市精细化工及养殖、延安市苹果产业、榆林市煤化工、汉中市绿色食品、安康市生物医药、商洛市硅钼金属高值化开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探索“总部+基地”“西安研发+异地转化”等创新合作模式,着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二、申报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陕西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等。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协议执行期及经费、任务、成果分配。项目技术应在“需求提出市”转化实施。
优先支持需求所在市的科技型企业申报;优先支持需求所在市企业牵头,联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科技型企业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证明材料)。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包含2025年度定向委托项目、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及2025年度秦创原总窗口、产业创新聚集区“四链”融合重点项目。
4.在研项目负责人(除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青年科技新星、杰出青年基金)不得申报。
5.每个支持方向下设若干创新点,原则上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主体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下属模块在线申报,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网址:
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
2.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17:00。
3.拟申报项目应明确体现支撑当地产业发展的可量化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创造产值、提供就业岗位、科技创新相关指标等)。项目实施期满,由需求所在设区市的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验收。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时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并将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项目预算评审与项目评审同步进行。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2.按照《建立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在项目产出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过程中,要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声明受财政资助形成知识产权的项目信息。
3.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谢蕊 周瑶;联系方式:3261072
科研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