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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网上报名公告

2025年10月09日      来源: 教务处       关注 :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网上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的范围为:

(一)安康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安康学院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安康学院的户籍或工作在陕往届生。

(四)户籍或工作在安康市辖区(即:安康市、旬阳市和下辖8个县;以下简称“安康市辖区”)的社会考生。包括以下四类: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安康市辖区往届生;

2.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安康市辖区往届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市辖区户籍应届生;

4.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市辖区户籍应届生。

对报考安康学院的户籍或工作在陕往届生、户籍或工作在安康市辖区往届生,须提前按自己所属报名范围准备以下材料:

1.报考安康学院的户籍在陕往届生(范围三)、户籍在安康市辖区往届生(范围四1-2):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个人单页。

2.报考安康学院的工作在陕往届生(范围三)、工作在安康市辖区往届生(范围四1-2),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在陕(范围三)、在安康市辖区(范围四1-2)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近6个月(2025届毕业生为近3个月)工资条(加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

(3)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应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如自雇,可提供本人为供职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证明);

(4)在陕(范围三)、在安康市辖区(范围四1-2)近6个月(2025届毕业生为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出具说明解释原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我校报考点不接受考生范围为:

(一)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的考生;

(二)虽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但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

(三)单独考试的考生;

(四)招生单位要求必须在本校考点考试,以及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选择所报考单位报考点报考。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缴费。

(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于招生单位、报考专业、学习形式、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需修改的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残疾考生如需我校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报考点联系(0915-3261853,梁老师)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我校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七)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时间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将在安康学院官网(https://www.aku.edu.cn/)的校园公告中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26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我校报考点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名信息经考生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六、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初试科目、违规处理和其他事项等

我校报考点《准考证》打印、初试时间、初试科目、违规处理和其他事项等均按照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点咨询、申诉方式

(一)咨询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

(二)申诉电话:0915-3261204;联系人:李老师。

考生需咨询或申诉,请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10-18:00拨打电话。因考生咨询比较多,若遇占线或无法打通的情况,请耐心等待或重拨;拨打电话时请务必添加区号0915。

八、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树立诚信应考的观念。

(二)我校报考点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考试校区待网上确认前方能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安康学院(https://www.aku.edu.cn/)校园公告的信息。

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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