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校内互联网工作群组及新媒体平台使用,切实提升舆情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推动校园网络文化健康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校内各单位互联网工作群组及新媒体平台账号备案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新媒体平台账号
以学校及校内各级单位、团学组织名义,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快手、B 站、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注册,并由校内部门、二级学院或学生组织运营管理的以下账号:
1.账号名称含学校名称、中英文简称;
2.账号名称含学校部门或二级学院名称。
(二)互联网工作群组
校内各单位通过互联网站、APP 等建立的工作类群组(如 QQ 群、微信群),用于交流工作、学习事务的,均需备案。个人名义建立的私人群组不在此次备案范围内。
二、备案登记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强化主体责任
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管理原则,各单位需每年开展一次新媒体平台自查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完善监管流程,杜绝“重开设、轻管理”现象。
(三)规范备案流程
1.存量账号:实行“一号一报备”,各单位需填写《安康学院新媒体账号(申请)备案表》;对已停止使用、超过半年未更新的账号,应及时注销并留存台账。
2.新设账号:须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后填写《备案表》,未经备案不得开通运营。
(四)严格内容管理
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时,各单位新媒体平台须统一转发学校官方信息,严禁擅自修改发布内容。发现不良信息需立即处理并报告党委宣传部;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通过一网通办填写(详见填报流程),同时做好本单位互联网工作群组和新媒体账号信息的备案、汇总、存档工作,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261651
附件:填报流程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