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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安康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2021年10月26日      关注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安康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安排,我校即将召开第三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确保党代会有序、健康、平稳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换届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换届选举主体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要切实做好党代会期间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将学校相关纪律要求传达贯彻到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换届选举纪律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禁出现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个人说了算、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弄虚作假、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学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将对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对于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按照有关制度严肃问责,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于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915-3261865       举报邮箱:jw@aku.edu.cn

来信来访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安康学院纪委综合室,邮编:725000

附件:“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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