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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7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0〕111 号),现将高层次人才2021年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

校党发〔2018〕106 号文件界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包括博士、学科首席专家、双聘教师、客座教授等。(本次检查的博士为2019年及以后引进的博士,引进不满1年的高层次人才本次不进行检查)

二、年度检查内容

为协议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

三、年度检查程序

1.用人单位组织高层次人才填写《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自查表》;

2.二级单位研判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年度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分为良好、一般、缓慢,并将结果形成报告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定结果。

四、报送材料

请二级单位于2022年1月1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3室。报送材料如下:

1.检查工作小组名单(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2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自查表(附件2,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联系人: 黄志贵  尹晶鑫  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1.《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2.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自查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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