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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7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2〕1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2〕14号)要求,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学生夏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做好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执行中、省、地方及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夏季安全教育工作,通过班会、多媒体网课等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学生,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加强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注。关注心理疾患、贫困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情感困惑、身体疾病、学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对“特殊学生群体”要做到“三确定”:即确定关注对象,确定帮扶人员,确定帮扶方案。

4.加强对不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学生在实习或联系就业单位期间应与二级学院保持联系,二级学院也应主动加强与学生联系,掌握学生情况,落实学生去向。

5.防范各类诈骗。对QQ、微信、虚假网站等网络渠道加强警惕,涉及金钱要慎重。不轻信、不贪心、多思考;如若被骗,及时报警,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外出断电断气,杜绝火灾隐患。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谨慎使用“打车”APP;驾车出行,检查车况,备好防火防灾常用工具;乘坐公共交通,系好安全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6.严防溺水等事故发生。禁止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不酗酒滋事,不去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7.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二级学院要在近期对全院学生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学工人员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倾向,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学工部     保卫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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